貸款對象
分配安置街廓的原住戶,以本府公文為證(如:安置土地分配結果通知公文等文件)。
貸款額度
由各銀行針對擔保品鑑價後決定。
土地融資利率
年利率3.13%起,即按本行公告指標利率(月調)(目前為1.72%)加1.41%機動計息。
建築融資利率
年利率3.13%起,即按本行公告指標利率(月調)(目前為1.72%)加1.41%機動計息。
貸款年限
配合建築所需時間。
還本付息方式
借款期間還息不還本,到期全部清償,或建案完工後轉成房貸。
開辦費
按核定額度0.3%計收,最低收取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5,000元,並依貸放當時本行有關手續費規定辦理。
專人姓名/服務電話
桃園分行:(03)3379911 / 南桃園分行:(03)378-6969
北桃園分行:(03)356-6199 / 中壢分行:(03)425-3140
青埔分行:(03)287-6911 / 北中壢分行:(03)425-0011
內壢分行:(03)461-2666 / 平鎮分行:(03)469-9111
石門分行:(03)479-2101 / 楊梅分行:(03)488-1215
林口分行:(03)318-2128 / 八德分行:(03)366-7966
大園分行:(03)385-0805 / 南崁分行:(03)352-6556
補充說明
- 貸款對象:本貸款專案興建房屋之自然人(票債正常並確具還款能力者)。
- 貸款額度:最高按建物預估造價範圍內核給擔保放款及無擔保放款,其中無擔保放款最高不得超過建物預估造價五成範圍內核貸為原則。
- 還本付息方式:興建期間按月繳息,完工後轉為長期擔保放款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 建築融資須提供興建計畫。
- 本專案貸款之申請,屆時將視安置戶提供相關資料並依本行當時土建融承作件個案辦理評估。
- 本平台公開資訊,將配合中央銀行政策規定、貸款利率調整及依主管機關最新業務規範等,定期更新實際貸款條件,各金融機構保有最後核貸暨申請內容修改之權利。
- 個人信用條件、還款能力及貸款成數不同,所對應之貸款利率、年限、寬限期等貸款條件亦有所不同,各金融機構視個案評估提供優惠貸款條件,建請詳洽各金融機構貸款專員。
- 符合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對象者,應依相關管控措施辦理。
- 本利率生效日期為113年3月22日,實際利率以借款時郵局牌告利率及銀行公告為準。
土地/建築融資貸款方案試算
元
%
註一:本計算結果僅供參考
註二:各銀行利率均會變化,洽各銀行了解最新利率
試算結果
土地/建築融資貸款試算(以本金到期一次清償法)
- 條件:
計算基礎為全部貸款本金於到期時一次償付,利息則按貸款餘額逐月計算。
- 特點:
- (1). 貸款本金於貸款存續期中無需償付,故利息負擔較重。
- (2). 用於貸款期間較短之商業性融資。
- (3). 計算較為簡易。
- 計算方式:
- (1). 試算公式:
- 每月應付利息金額=本金餘額×月利率
- (2). 每月應攤還本金與利息試算:
- 每月應攤還金額=每月應付利息金額
- 每月應付利息金額=本金餘額×月利率
- 公式中:月利率=年利率÷12
- (1). 試算公式:
貸款期限屆至時,貸款本金一次清償。